提及商业秘密保护,我们先来看几个相关案例:
案例1:威盛电子提告华硕集团
案例2:台湾美光提告联电
案例3:美光提告中国紫光
其他相关案例:
在激烈竞争的商业环境下:
- 不论是智财权或是营业秘密的相关诉讼赔偿都是天价
- 如果不能积极的保护好自己的研发成果,很难避免竞争对手恶意(无意 ?)的侵权(偷窃机密、高薪挖角)
- 面临对手侵权的时候能否在诉讼时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提升法律地位,增加胜诉的机率
不论是积极的攻击还是被动的防御都比无所作为要好
商业秘密法(台湾):
关键词:
营业秘密,系指方法、技术、制程、配方、程序、设计或其他可用于生产、销售或经营之信息,而符合左列要件者:
非一般涉及该类信息之人所知者。
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实际或潜在之经济价值者。
所有人已采取合理之保密措施。
反不正当竞争法 (大陆)
关键词:
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,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、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、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。
商业秘密法告诉我们
在知识经济的时代:
- 公司竞争力的来源不是只有技术和产品
- 智财权(包含商业秘密、商誉等等..)都可以是有价的资产
- 先进国家都已有类似且完备的法律规范,市场竞争的游戏规则已经非常清楚
关键是:企业的知识产权内控要如何落实
价值创造的起手式:知识产权的管理